深圳保监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龙观东路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 制定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 发文字号:深保监许可〔2016〕345号
- 公布日期:2016.12.28
- 施行日期:2016.12.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保监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龙观东路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深保监许可〔2016〕345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龙观东路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地址的请示》(国寿人险深发〔2016〕312号)收悉。根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龙观东路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场所由“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龙观东路3号金龙华广场商务大厦1301房”变更为“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三联社区弓村新城商业中心(汇海广场)B座二十四楼2400”。
二、请执此批复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并按照中国保监会《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三、请执此批复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深圳保监局
2016年12月28日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