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众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 发文字号:深证局许可字〔2015〕130号
- 公布日期:2015.11.04
- 施行日期:2015.11.0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众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深证局许可字〔2015〕130号)
众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增资扩股申请报告》(众证字[2015]133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61,000万元变更为135,940万元。其中,资本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13,940万元,原有股东增资61,000万元。
二、对北京正润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依法新增持有你公司37,000万元股权(占本次增资后出资总额27.22%)、北京中禾金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新增持有你公司14,000万元股权(占本次增资后出资总额10.30%)、北京智君汇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增持有你公司3,000万元股权(占本次增资后出资总额2.21%)、上海众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增持有你公司3,000万元股权(占本次增资后出资总额2.21%)、上海启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增持有你公司3,000万元股权(占本次增资后出资总额2.21%)、山东银铭投资有限公司新增持有你公司1,000万元股权(占本次增资后出资总额0.74%)无异议。
三、你公司应当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注册资本变更,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你公司应当聘请验资机构就变更注册资本出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以验资报告验明的实缴资本为准。
四、你公司应当自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换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中国证监会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五、你公司应当根据本批复修改公司章程,并向我局报备所修改条款。
六、你公司在变更注册资本过程中如遇到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众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后股东出资情况一览表
深圳证监局
2015年11月4日
2015年11月4日
附件:
众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后
股东出资情况一览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比例 |
1 | 北京正润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6,657 | 41.68% |
2 | 北京中禾金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3,657 | 24.76% |
3 | 山东五证交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0,391 | 15.00% |
4 | 北京智君汇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687 | 4.92% |
5 | 上海众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687 | 4.92% |
6 | 上海启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687 | 4.92% |
7 | 平顶山市财信投资公司 | 3,058 | 2.25% |
8 | 河南豫证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1,019 | 0.75% |
9 | 山东银铭投资有限公司 | 1,097 | 0.81% |
| 合计 | 135,94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