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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部分失效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2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税总发〔2014〕98号)的要求,我局对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及《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9月29日

  附件1: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标题发文日期文号
1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委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告》2009年7月21日深国税告〔2009〕7号
2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2009年7月22日深国税发〔2009〕123号

  附件2: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标题发文日期文号失效或废止条款
1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欠税公告工作流程〉的通知》2005年10月21日深国税函〔2005〕252号第二条第(一)项第5目废止
2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调整及取消工作流程的通知》2006年7月26日深国税发〔2006〕117号附件4.SZGS-SJJG-ZGWI003核定个体工商户应税营业额工作规程、附件5.SZGS-SJJG-ZGWI002调整个体工商户应税营业额工作规程、 附件6.SZGS-SJJG-ZGWI021取消免于建账及双定征收工作规程废止
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优化非正常户认定工作流程的通知》2008年6月19日深国税函〔2008〕126号第一条第(三)项废止
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欠税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2008年11月24日深国税发〔2008〕168号附件1第三条第(二)项“欠税管理机关实地调查”的有关内容废止
5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注销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3月25日深国税发〔2010〕51号第四条废止
6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违法证明开具问题的公告》2011年12月22日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2号第二条废止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