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废止《关于清理和收缴因公护照的通知》等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废止《关于清理和
收缴因公护照的通知》等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0年12月10日 深府外[2002]43号)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办对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决定废止《关于清理和收缴因公护照的通知》等 2件规范性文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清理和收缴因公护照的通知(深府外[1996]74号)
2.关于清理和收缴因公护照通行证的通知(深外签[1999]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