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市仲裁院档案室开放时间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公布日期:2011.12.28
- 施行日期:2012.01.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市仲裁院档案室开放时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从2012年1月1日起,我院档案室的开放时间改为每周一、三、五(上午9:00-11:45,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请于开放时间办理相关借阅案卷手续。如有需要,可于开放时间内致电0755-25596991预约。
特此通知。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