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15.12.28
- 施行日期:2015.12.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互联网产业园区管理部门、跨境电商试点区域、各有关企业:
12月20日,我市光明新区发生滑坡灾害,掩埋面积近38万平方米,平均厚度约6米,造成33栋建筑物被掩埋或不同程度损坏。目前仍处于灾害救援期,伤亡人数尚未确定。中央、省和市领导高度重视这起严重的安全事故。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子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督管理
各产业园区、跨境电商试点区域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迅速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仓储设施等进行排查、整治,一是以人员密集企业(尤其是网商、网店类企业)和物流仓储设施为重点,进行深入检查;二是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联系有关市、区安监、消防等部门协助整改;三是督促各入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制度,严格企业安全监管;四是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安全隐患,应立即联系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依法实施停产停业。
二、做好自查自纠
产业园是产业的重要载体,园区管理部门必须长期树立忧患意识,始终将园区的安全运营放在首位。结合以往安全生产事故,要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全面排查园区内各企业和仓储设施的安全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二是建立健全企业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针对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明确安全责任人;三是重视培养企业员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举办各类安全知识讲座、开展安全应急演习,提高员工安全生产能力;四是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五是自行完善消防器材、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的配置,做到常备不懈。
三、市区联手开展抽查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委计划在2016年1月底前会同市、区安监、消防等部门对我市重点园区、企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抽查,请各园区管理部门、有关企业做好接受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自身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忧患意识,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保障电子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经营,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2月28日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