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的决定(2017)
- 制定机关: 深圳市人大(含常委会)
- 发文字号: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1号
- 公布日期:2017.10.17
- 施行日期:2017.10.1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经济特区法规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八十一号)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0月17日
2017年10月17日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的决定
(2017年10月17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17年10月17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修正案(草案)》,决定对《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作如下修改: